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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度濮阳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6-6 08:49:15    点击:6186次    [关闭本页]

通知  

濮社科奖办〔2016〕1号

关于开展2015年度

濮阳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

各县(区)委宣传部,开发区宣统办公室,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各社科类学会(协会、研究会),中央、省驻濮有关单位:

现将2015年度濮阳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范围

1.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由出版社公开出版的著作,公开报刊(含省连续性内资)上发表的文章,2015年度濮阳市社科重点调研课题一等奖课题,县(区)级以上领导机关采用的价值较高的调研报告。

2.我市(含中央、省驻濮单位)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和实际工作部门同志的有关社会科学方面的研究成果,凡具备参评条件的均可参评。与市外人员合作的成果,其中,著作类由我市作者担任主编或多卷本中能明显分出某卷某册为我市作者撰写,论文类是第一作者的可参评。在港澳台和境外出版、发表的成果不参评。

3.本次参评的成果包括社会科学方面的专著、翻译论著、古藉整理、教科书、工具书、普及读物、考古发掘报告、论文和调研报告等。在境内用外文出版、发表的成果,著作应有中文翻译目录和3000字左右的中文章节内容提要,论文应有中文翻译件。

4.每项成果最多可署名9人。期刊、报纸、调研报告以成果原件上的署名为准;著作必须是主编、副主编及前言或后记中注明的主要撰稿人。

已获得往届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成果,其新版本不再参评;已获得其他市级以上奖励的成果(不含市社科重点调研课题奖)不参评;新闻报道、文艺作品不参评。

二、参评成果条件

1.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市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着力推动我市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

2.坚持解放思想、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主题鲜明、逻辑严谨、材料翔实、文字准确,有较强的说服力和感召力,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或应用价值。

3.基础理论研究方面的成果,应在本研究领域有所创新,在省内外学术界有一定的影响;应用研究方面的成果,应对研究解决我国、我省、我市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有所创见,特别是对市委和市政府的决策有较高的参考价值;古籍整理应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在文献考订上有所发现;教科书、工具书应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和实用性,能吸收和反映学术界最新的研究成果,对教学或科研有重要参考价值;普及读物应有较强的科学性、知识性和可读性,为广大读者所喜闻乐见;翻译论著不仅要看其译文质量、出版后的效果,还要看其对学科建设的意义;被县(区)级以上领导机关采用的调研报告,要有采用机关的证明,并具体说明采用后发挥的实际作用及获得的经济、社会效益情况。

三、奖项设置及评奖标准

1.奖项设置:

本次评奖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2.评奖标准:

一等奖:在选题和内容上有重大创新,对某一学科的发展做出较大贡献,提出了新的重要观点或结论;对深入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较大推动作用;对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有较大贡献,特别是对市委、市政府决策有重要参考价值;在省内外学术界有较大影响,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

二等奖:在选题和内容上有较大创新,对某学科或某领域的发展做出贡献,提出了新观点或新结论;对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推动作用;能够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实际问题;在省内外学术界有一定影响,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

三等奖:在选题和内容上有创新,能发展、完善原有理论、观点或提出新的观点;对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一定的推动作用;对解决实际问题有一定参考价值;在市社科理论界有较大影响,有一定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

四、申报要求及评审方法

1.凡符合评奖范围的成果作者可按要求填写申报表(表样附后),然后有组织的申报:各县(区)由县(区)委宣传部和宣统办公室统一负责组织推荐工作;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社科类各学会、中央省驻濮有关单位由所在单位或学会签署推荐意见后申报。推荐单位应详细审阅原作,严把政治关和学术关,严格按照参评成果条件推选参评成果。对于弄虚作假、未按条件申报成果的单位,一经发现,下年度将取消该单位的申报资格。

2.每人作为第一作者限申报一项;两人以上合作项目,不是第一作者的,可另报一项。集体项目的申报应得到主要作者的同意,除第一作者外,须在“主要参加者”栏中按顺序填写前8名作者。凡申报成果无原件及申报表上无第一作者单位意见和印章者,不予受理。

3.申报受理时间为2016年6月10日—6月30日。上报成果需提供:个人申报表一式7份;著作、调研报告类原件7份;报刊发表文章类文章原件1份和原件复印件一式7份;个人申报表、单位汇总简表的电子文档带U盘或发电子邮件。

4.评审分为两个阶段:初评阶段,市评奖委员会办公室将组织有关专业人员成立专家评审组进行初评。初评是在个人申报和单位(或学会)审查推荐的基础上,详细审阅原作,逐项进行认真评审,然后按申报成果数的一定比例,评出向市评奖委员会推荐的优秀成果,并提出奖励等级建议。在初评的基础上,市评奖委员会召开评审会,对推荐的初评成果进行最后评定,确定获奖项目及等级。

5.申报者可登录http://www.pyxww.com(或http://WWW.pyskl.com)公告栏查询或下载有关资料。               

五、联系地点、联系人

濮阳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社科联。成果申报受理地点在濮阳市委办公楼五楼508室;电话:6661080,6661083;E-mail:pysskcgb@163.com;联系人:周志敏、刘兰。 

附件:

1、2015年度濮阳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

2、2015年度濮阳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简表

濮阳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5月23日

濮阳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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