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社科创〔2019〕20号
关于《濮阳市社科联2019年度文明部室、文明职工评选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部室:
现将《濮阳市社科联2019年度文明部室、文明职工评选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濮阳市社科联
2019年7月17日
濮阳市社科联2019年度文明部室、
文明职工评选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深入开展,在市社科联形成“创文明、争先进、学典型”的良好氛围,提高广大职工开展文明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和自觉性,经研究,决定继续开展“文明部室、文明职工”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文明部室的评选范围:办公室,普及部;文明职工的评选范围:在职职工。
二、评选条件
(一)文明部室:
1、思想建设好。积极组织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注重思想道德建设,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及本职业务和现代科技知识,部室学习氛围浓厚,工作人员的思想道德素养和业务素质整体上有明显提高,能熟练掌握与本职工作有关的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集体荣誉感强,积极参加集中组织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支持并参与文化体育娱乐活动和扶贫帮困、志愿服务、捐赠赈灾、植树造林等社会公益活动。
2、团结状况好。思想政治工作深入细致,及时化解矛盾,理顺情绪,内部风气正,人心齐,关系融洽;工作人员精神面貌好,学习上相互促进,工作上相互帮助,生活上相互关心;科室领导团结、务实,有凝聚力、战斗力,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部室领导顾全大局,积极协调好同其他科室的关系,在相关的工作上搞好配合。
3、遵纪守法好。积极参加反腐倡廉教育和普法教育活动,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无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无贪污贿赂、无违反财经纪律、无失职和渎职、无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无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无从事封建迷信活动等行为。
4、工作作风好。严守工作纪律,无无故迟到早退和窜岗混岗的现象;工作责任心强,办事效率高,对上级交办的工作不拖沓,不推诿,不扯皮;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务态度好,服务质量高,文明行事,礼貌待人,无有损于单位形象的不良反映;发扬求真务实、艰苦奋斗的作风,注重深入实际、对本部室的工作底数清、情况明;谈吐文雅,举止端庄,爱护公共环境卫生,办公室内干净整洁,物放有序。
5、完成任务好。工作有力度,工作人员自觉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工作程序科学、规范;全面完成目标责任制的各项任务,工作成绩突出,各项工作处于前列,职工满意,领导满意;有开拓创新的精神,能结合实际提出合理化工作建议,并主动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受到上级表彰。
(二)文明职工:
1、思想素质好。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具有正确的理想信念,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甘于奉献,服务意识强,思想作风正派,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文体活动和扶贫济困、志愿服务、捐赠赈灾、献爱心等社会公益活动;团结互助,有大局意识,奉献精神强,工作任劳任怨。
2、学习创新好。能模范带头学习,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刻苦钻研的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和岗位实际积极创新;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刻苦学习法律知识及本职工作所需的各种知识,不断拓宽知识面,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3、工作实绩好。工作认真细致,办事讲究质量和效率,热心解决实际问题,办事效率高,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工作;工作勤奋,积极主动,坚持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踏踏实实地搞好本职工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同事和领导的肯定及上级表彰。
4、遵纪守法好。自觉执行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廉洁自律,克已奉公,不以权谋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财经纪律、社会公共管理规定和有关规章制度及公民道德规范,无违法违纪和违反公民道德规范的问题。模范遵守劳动纪律和工作纪律,自觉遵守和执行单位各项规章制度;有正义感,敢于坚持原则,主持公道,抵制不良倾向。
5、文明素质好。自觉执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规范;文明礼貌,团结友善,尊重同志,助人为乐;仪表端庄,言行文雅,讲科学,讲卫生,追求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无不良陋习和嗜好;尊老爱幼,家庭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
三、申报时间:
7月20日--8月20日。
四、评选时间和名额安排
(一)评选时间:2019年8月21日--9月15日。
(二)名额分配:文明部室1个;文明职工2名。
五、评选办法
(一)文明部室、文明职工和安全文明实行动态管理。文明部室张贴文明部室牌,文明职工给予通报表扬,文明部室作为年终先进部室评选重要参考条件,文明职工和安全文明作为年终干部考核的重要参考条件。
(二)文明部室、文明职工依照上述评选标准结合民主评议综合考核产生。具体程序:一是民主测评推荐。组织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按照评选标准和名额进行民主测评推荐,测评推荐结果报办公室。二是进行推荐,经党组审定,予以表彰。
(三)文明部室、文明职工的评选,由办公室组织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