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度
濮阳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
各县(区)委宣传部,开发区、工业园区党工委办公室,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各社科类学会(协会、研究会),中央、省驻濮有关单位:
现将2011年度濮阳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范围
1.
2.我市(含中央、省驻濮单位)社会科学工作者的成果,凡具备参评条件的均可参评。与市外人员合作成果,其中由我市作者担任主编或多卷本中能明显分出某卷某册为我市作者撰写的可参评。在港澳台和境外出版、发表的成果不参评。
3.本次参评的成果包括社会科学方面的专著、翻译论著、古藉整理、教科书、工具书、普及读物、考古发掘报告和论文、调研报告等。已获得往届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成果,其新版本不再参评;已获得其他市级以上奖励的成果(不含市社科重点调研课题奖)不参评;新闻报道、文艺作品不参评。
二、参评成果条件
1.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观点正确,内容健康。
2.坚持解放思想、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主题鲜明,逻辑严谨,材料翔实,文字准确,有较强的说服力和感召力,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或应用价值。
3.基础理论研究方面的成果,应在本学科、本专业的某一领域有所创新,或对原有结论加以补充、完善;应用对策研究方面的成果,应对研究解决我国、我省、我市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有所创见,对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决策有较高的参考价值;古籍整理应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在文献考订上有所发现;教科书、工具书应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和实用性,能吸收和反映学术界最新的研究成果,对教学或科研有重要参考价值;普及读物应有较强的科学性、知识性和可读性,为广大读者所喜闻乐见;被县(区)级以上领导机关采用的调研报告,要有采用机关的证明,具体说明采用后发挥的实际作用及获得的经济、社会效益情况。
4.翻译论著不仅要看其译文质量、出版后的效果,还要看其对学科建设的意义。
三、奖项设置及评奖标准
1.奖项设置:
本次评奖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2.评奖标准:
一等奖:在选题和内容上有重大创新,能开辟某一新学科或对某一学科的发展做出较大贡献,研究难度大,提出了新的重要观点或结论;对深入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有较大推动作用;对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有较大贡献;在省内外学术界有较大影响,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
二等奖:在选题和内容上有较大创新,对某学科或某领域的发展做出贡献,提出了新观点或新结论;对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有推动作用;能够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实际问题;在省内外学术界有一定影响,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
三等奖:在选题和内容上有创新,能发展、完善原有理论、观点或提出新的观点;对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有一定的推动作用;对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实际问题有重要参考价值;在市社科界有较大影响,有一定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
四、申报要求及评审方法
1.凡符合评奖范围的成果作者可按要求填写申报表(表样附后),然后有组织的申报:各县、区由县(区)委宣传部和区党工委办公室统一负责组织推荐工作;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社科类各学会、中央省驻濮有关单位由所在单位或学会签署推荐意见后申报。推荐单位应详细审阅原作,严把政治关和学术关,严格按照参评成果条件推选参评成果。对于弄虚作假、未按条件申报成果的单位,一经发现,下年度将取消该单位的申报资格。
2.每人限申报一项,两人以上合作项目可另报一项(已申报一项,在合作项目中又是第一作者的不得申报)。集体项目的申报应得到主要作者的同意。由多个作者共同完成的成果,须在“主要参加者”栏中按顺序填写前8名作者(除第一作者外。著作类成果仅限主编、副主编)。凡申报成果无原件以及申报表上无初评单位意见和印章者,不予受理。
3.申报受理时间为
4.评审分为两个阶段:初评阶段。市评奖委员会办公室将组织有关专业人员成立专家评审组进行初评。初评是在个人申报和单位(或学会)审查推荐的基础上,详细审阅原作,逐项进行认真评审,然后按申报成果数的一定比例,评出向市评奖委员会推荐的优秀成果,并提出奖励等级建议。在初评的基础上,市评奖委员会召开评审会,对推荐的初评成果进行最后评定,确定获奖项目及等级。
5.申报者可登录http://www.pyxww.cn公告栏查询或下载有关资料。
五、联系地点、联系人
濮阳市社科优秀成果评奖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社科联,地址:濮阳市委办公楼508室;电话:6661082,6661080;E-mail:pysskcgb@163.com;联系人:周志敏、刘兰。